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供应商具有相应供货、服务资格和完成该采购项目能力,具体要求见需求书。
主要扫描件包括:比价采购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服务承诺函、报价清单等比价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以上文件都要加盖公章后再扫描发送邮箱,且发送邮箱时将“项目名称”作为邮件标题进行标注。
若在2024年7月19日11时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