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某部医疗设备维保等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招标文件获取咨询)、兰天翔、马宗程 移动电话:、;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2024年某部医疗设备维保等采购项目(包组1二次重招)二、项目编号:2024-JHSJZE-W1007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最高限价:各包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分包总预算,所投产品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2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注: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
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可查询);
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可查询);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在递交文件时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佐证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1.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选1)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每日08:30至18:00。
采购电汇方式,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待邮箱回复后,填报报名表同时公对公汇款。(具体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只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公告-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