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16:58:55

  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对内蒙古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赤峰侨英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红达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振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资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五分公司、赤峰倍达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红山区第六十八分公司、赤峰侨伊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五分公司、赤峰和苑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11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信息予以公告。